天台山文化

“十界互具”说

    智者的“十界互具”说,是将《华严经》的十法界论与“十如是”说互相连接,而成为“一念三千”说重要的一环。

所谓十法界,是指众生所可能存在的十种界域。即:地狱界、饿鬼界、畜牲界、阿修罗界、人界、天界、声闻界、缘觉界、菩萨界、佛界。此中有迷有悟。由地狱界至天界的六界,是凡夫的迷妄的界域;以后四界,则是圣者的觉悟的界域。两者合起来,即所谓六凡四圣。智者认为,十界中的前六界遍满苦痛,是众生轮回转生的界域,所谓六道轮回。后四界是远离一切苦痛烦恼的界域,众生的精神状态若能升起此,便可不再转生。

    关于法界的意义,智者在《法华玄义》卷2上说:“皆称法界者,其意三有:一、十数皆依法界,法界外更无复法,能所合称,故言十法界也。二、此十种法,分齐不同,因果隔别,凡圣有异,故加之以界也。三,此十皆即法界,摄一切法;一切法趣地狱,是趣不过,当体即理,更无所依,故名法界;乃至佛法界,亦复如是。”这话的义理可分为3个方面:首先,他认为一切众生(约为十数)作为能依的主体与其所依的环境,已经尽摄一切空间领域,十法界外已无复法;其次,法界与法界之间有明确的界限,“因果隔别,凡圣有异”,不相混滥,这是因果规律;第三,再就众生的“当体”而论,十法界皆“当体即理,更无所依”,也就是说,十界凡圣本身皆具足十法界之“理”,故入于何种法界,都具有可变性。也就是说,十界中的任何一界,都具足其他的九界。众生的精神状态,可在十界中上下升降。即地狱中的众生,亦有成佛的可能;而在佛界中的佛,亦可以种种方便因缘,而转成迷妄世界的众生,以行变化。在佛界以外的九界众生,都可以其当下的一念心,互相转入,亦可转入佛界。这种互相转入,或转入佛界的能力,是此当下一念心的本性所具。正是在法界之间虽有明确的分野却又非绝对隔断这一义理上,智者阐明了十界互具的思想。当然,十界之间的互相转化,由恶转善,或由善转恶,都是有一定的因缘与条件的,他在《法华玄义》卷5下,清楚地阐明无明与法性的这种对立与统一的同体关系。说:凡夫心一念即具十界,悉有恶业性相。只恶性相即善性相。由恶有善,离恶无善。翻于诸恶,即善资成。如竹中有火性,未即是火事,故有而不烧。遇缘事成,即能烧物。恶即善性,未即是事;遇缘成事,即能翻恶。如竹有火,火出还烧竹;恶中有善,善成还破恶,故即恶性相是善性相也。这里,以竹喻恶,以火喻善。竹在未燃时,已有可燃性在;比如恶中已有善在。待因缘成熟,火即从竹中生起,所破的非别物,而是竹;比发善从恶中生起,所破的非别物,而是恶自身。所以,法性并不在别处,而在无明中;法性心生起,所破的仍是无明心。法性心的生起,一是以破无明念为条件。法性不能离无明而另有生起处。所以他又说:“若有无无明烦恼性相,即是智慧观照性相。何者?以迷明,故起无明。若解无明,即是无明。”(《法华玄义》卷5下)正在是基于这样的思想,他认为六凡与四圣的地位并非绝对,可以互相转化,善与恶虽互相敌对却又处于永远的统一之中。“一念十界”的思想,属于不可思议的止观范畴,体现的是中道关相的原理。心之一念可以具十界,也可具百界,皆是因缘生德。这种思想,不仅成为天台宗性具善恶,佛性通于染净之说的理论基础,也体现了了众生平等,人类与佛的神圣权利不受地位高下,贫富贵贱的影响,而只要通过主观努力(如修习止观)即可实现。

    当前,佛学界还认为十种法界的说法,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:“十界本是‘法界’,其现象是普遍存在的。杀人越货,即是地狱;贪官污吏,便是饿鬼;平安喜乐,乃是天界;慈悲化物,是菩萨佛。十法界的清晰分野突出了业力的因果的必然性;而其互具升降则强调了主体作为业务之发出者或其造作者的能动性。在十界的升降次序之中,人居六凡四圣之中,向下达于地狱,向上则立佛界;十界原出一心,人其可不谨慎乎!“(董平:《天台宗研究》,第二章第60-61页),这说明智者确立的这一天台学说,在成为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,具有鲜的特色和极有价值的思想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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